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城)建局、城管委(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三峡、宜昌、荆州、岳阳、武汉、黄石、九江海事局,武汉海关各隶属海关,各机场公司,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文明办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民政厅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关
中国民用航空湖北安全监督管理局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