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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贵州省能源局 其余发布机构: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黔能源发〔2022〕15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30 实施日期: 2023-01-03

贵州省能源局

黔能源发〔2022〕15号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统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气象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州电网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基础上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做好碳达峰工作,现将《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