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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
文号: 2021年 第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08 实施日期: 2021-0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 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 关于对重点地区2019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2019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现公告如下:

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河南6省(市)及珠三角区域、河南洛阳和三门峡2市、山西临汾市达到“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进度要求,对以上地区予以表扬。

浙江省2019年煤炭消费量下降503万吨,完成了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但未达到“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进度要求。

安徽、山东2省及山西晋中、运城、吕梁3市和陕西关中地区2019年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增,且均未达到“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进度要求,对以上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各重点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部署,严格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生 态 环 境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能 源 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