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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其余发布机构: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文号: 国能综通煤炭﹝2020﹞139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2-24 实施日期: 2021-01-12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能综通煤炭﹝2020﹞139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规范开展智能化煤矿建设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代章)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