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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国能规划﹝2017﹞46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2-10 实施日期: 2017-02-10

国家能源局

国能规划﹝2017﹞46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有关企业:

  为了做好2017年能源工作,进一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我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