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您还没有登录哦!会员登录 申请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发布机构: 财政部 其余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文号: 财资环〔2020〕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01-17 实施日期: 2020-02-27

财政部

财资环〔2020〕2号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自然资源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林业和草原局:

为规范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实现基金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

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docx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