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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核安全局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国核安发〔2021〕196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9-02 实施日期: 2021-09-03

国家核安全局

国核安发〔2021〕196号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修订了核安全导则《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1991),并将导则名称修改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导则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