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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环节保护部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环办函[2012]1035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2-09-07 实施日期: 2012-09-07

环节保护部

环办函[2012]1035号

关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是否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复函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是否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U类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热力生产和供应范围的请示》(沪环保评〔2012〕25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第六条的规定,我部同意在《名录》修订前,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暂按《名录》中U类(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第3项热力生产和供应项目类别执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2年9月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