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您还没有登录哦!会员登录 申请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其余发布机构: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数据局
文号: 环综合〔2025〕1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01-14 实施日期: 2025-01-14

生态环境部

环综合〔2025〕1号

生态环境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宣传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水务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分行、数据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数据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建设美丽城市,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数据局制定了《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数据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