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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其余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文号: 工信厅联节函〔2024〕499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2-31 实施日期: 2024-12-3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信厅联节函〔2024〕499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能源主管部门:

 

现将《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