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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11-11 实施日期: 2024-11-1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的通知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工作部署,加快提升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特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