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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其余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文号: 工信部联通信〔2022〕103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08-22 实施日期: 2022-08-31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部联通信〔2022〕10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国资委、能源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