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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发改价格〔2017〕1171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7-06-20 实施日期: 2017-06-20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价格〔2017〕117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城镇燃气配送环节价格监管,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有关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及问题和建议,2017年12月30日前报我委(价格司)。

 

 附件: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