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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号: 发改环资[2014]2423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14-10-27 实施日期: 2014-10-27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环资[2014]2423号

关于印发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加快提升我国节能技术装备水平,培育节能产业,为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特制定了《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