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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其余发布机构: 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数据局
文号: 发改能源〔2026〕62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06-01 实施日期: 2026-06-01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能源〔2026〕62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局)、统计局、数据管理部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我们制定了《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做好相关工作。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用于2026年及以后年份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反馈。

附件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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