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您还没有登录哦!会员登录 申请会员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 发改环资规〔2024〕338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4-03-17 实施日期: 2024-04-08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环资规〔2024〕33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降碳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