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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其余发布机构: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文号: 发改环资〔2022〕1932号 实施状态: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12-30 实施日期: 2023-01-18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环资〔2022〕193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生态环境厅:

现将《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 态 环 境 部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pdf

《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