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7日
附件: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
福建能源监管办原一级巡视员 朱文毅:能源革命引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