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能源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国能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二级管理专家、总经济师 徐进: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十五五”发展的十大看点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玮:强化监管“治未病” 固牢市场“健康堤”
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