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带辅助能源的住宅燃气采暖热水器具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分类和型号,材料和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警示和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单台额定热输出不大于100kW的燃气采暖热水炉为主热源、以名义制热量不大于50kW的电机驱动空气源热泵热水装置和/或太阳能热水装置为辅助热源、具备生活用水加热功能、热水储罐储存容积不大于500L、采暖系统压力不大于0.3MPa、生活用水进水压力不大于1.0MPa、生活用水出水温度不高于65℃,采暖出水温度不高于95℃的住宅和类似场所的采暖热水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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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术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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