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见附件)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易 俗 010-66597314
附件: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5月14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株潭生态绿心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许勤华:以高质量国际合作助推能源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