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见附件)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易 俗 010-66597314
附件: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5月14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国内首个!八层楼高的“空中大气球”来了
事关智能驾驶、具身智能产业发展 多项硬核措施公布
推动北斗产业规模突破1万亿元,国家发改委最新部署
华尔街对数据中心日益怀疑 软银旗下SB Energy及其他公司推迟IPO
印度考虑减少俄罗斯原油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