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持续健康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当前行业发展形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修订了《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16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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