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各可再生能源学会、协会:
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10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25年全国城市再生水利用量超220亿立方米
中国首颗能源工程专用卫星成功发射
全球首例气—固氢负离子电池问世
阿联酋ADNOC Gas计划在年底前恢复全球最大天然气加工基地80%产能
印度卢比成为年内亚洲表现最差货币,通胀压力下,亚洲哪些币种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