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端和相关发电厂(包括水力发电厂、火力发电厂、核电站)、变电站(包括开关站和直流换流站)有关调度自动化部分的设计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及以上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规范设计、可行性研究设计、初步设计。省级及以上电力系统调度中心工程设计。省级及以上电力系统调度中心直接调度管辖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水力发电厂、火力发电厂、核电站和变电站(包括开关站和直流换流站)工程设计中有关调度自动化部分设计。
DLT 5003-2005(条文说明)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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