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港口企业碳排放监测与核算工作程序及内容、监测与核算边界、数据监测、核算、数据质量控制、报告编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港口企业装卸、辅助生产以及附属生产的碳排放监测与核算活动。
DB12/T 1428-2025 港口企业碳排放监测与核算技术规范
Z 02
13.020.30
【天津】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