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美丽吉林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美丽吉林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11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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