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外汇局: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14日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零碳工厂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接入省级平台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