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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 2367-2022 现行

中文题名:
【广东】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英文题名: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or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
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6-01 00:00
实施日期:2022-09-01 00:00
关联能源: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的控制要求、监测和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工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DB44/ 2367-2022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关联标准
替代标准
引用标准
标准分类号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