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组成、要求、判定规则、验收和运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窑炉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烟气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参照本文件执行。
DB32/T 4679-2024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Z 10
【江苏】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
【安徽】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13.020.40
【贵州】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与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山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宁夏】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天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山西】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