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各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辖区各监管分局:
《云南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2024年9月20日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各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辖区各监管分局:
《云南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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