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对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支撑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业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联合制定了《浙江省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浙江省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实施意见
2. 各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浙江省林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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