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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发布时间: 2022-03-18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的工作流程、核算边界、排放源识别、排放量核算、数据质量保证和报告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与报告,以及主管部门对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的考核。

 DB32/T 4229-2022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