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燃气工业锅炉的运行管理方面的基本内容及运行前的准备、启动、运行与调节、停炉、常见事故及处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等于0.1MPa,小于等于2.5MPa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大于等于30L的固定的燃气工业锅炉,热水锅炉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涉及的“燃气”是指天然气、城市煤气和液化石油气。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工业锅炉的运行管理方面的基本内容及运行前的准备、启动、运行与调节、停炉、常见事故及处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等于0.1MPa,小于等于2.5MPa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大于等于30L的固定的燃气工业锅炉,热水锅炉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涉及的“燃气”是指天然气、城市煤气和液化石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