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新能源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综合服务和管理平台(简称综合平台)与企业服务与管理平台(简称企业平台,含车辆生产企业平台和充电桩/加氢站运营企业平台)之间数据交换的技术要求,包括通信协议结构、数据包结构和定义、数据单元格式和定义、数据信息采集间隔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在上海市注册的新能源汽车以及公共和专用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车型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
注:本文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指的是在上海市注册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本文件规定了新能源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综合服务和管理平台(简称综合平台)与企业服务与管理平台(简称企业平台,含车辆生产企业平台和充电桩/加氢站运营企业平台)之间数据交换的技术要求,包括通信协议结构、数据包结构和定义、数据单元格式和定义、数据信息采集间隔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在上海市注册的新能源汽车以及公共和专用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车型包括乘用车和商用车。
注:本文件规定的新能源汽车指的是在上海市注册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