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能源[2007]217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
为了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合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委组织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已经国务院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能源[2007]217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
为了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合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委组织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已经国务院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