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中间馏分油、脂肪酸甲酯体积分数不大于30%的柴油及纯脂肪酸甲酯(BD100)中总污染物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20℃运动黏度不大于8 mm2/s,或40℃运动黏度不大于5 mm2/s的样品,例如柴油和纯脂肪酸甲酯(BD100)。
本标准适用于总污染物含量为12 mg/kg~30 mg/kg的样品,并规定了精密度;也适用于总污染物含量超出该范围的样品,但其精密度未作规定。
本标准也可用于测定脂肪酸甲酯体积分数大于30%的柴油及运动黏度超出上述范围的产品,但是方法的精密度没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