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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发布时间: 2019-04-04     来源: 国家标准委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照明用LED筒灯、定向集成式LED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显色指数、光通维持率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LED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AC 250 V、频率50 Hz,额定功率为2W及以上、光束角>60°的LED筒灯﹐不包括使用集成式LED灯的LED筒灯。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为AC 220 V、频率50 Hz,灯头符合GU10B22E14E27的要求,PAR16PAR20PAR30PAR38系列的定向集成式LED灯。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为AC 220 V、频率50 Hz,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2W、小于或等于60 W的非定向自镇流LED,不包括具有外加光学透镜设计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本标准不适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或具备调光/调色功能的室内照明LED产品。

GB 30255-2019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