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