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文号:闽发改规〔2023〕5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2023-11-14 实施日期:2023-11-14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规〔2023〕5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入园进区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鼓励企业入园进区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鼓励企业入园进区的若干措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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