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陕发改环资〔2023〕160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2023-01-29 实施日期:2023-01-3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发改环资〔2023〕160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两高”项目用能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关系,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有力有序推进“两高”项目用能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现有“两高”产能无序扩张,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我委研究制定了《“两高”项目用能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两高”项目用能管理若干政策措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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