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余发布机构: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吉建联发〔2021〕53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2021-12-30 实施日期:2022-07-2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建联发〔2021〕53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展改革委,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发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展改革局:

《吉林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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