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华中监能市场﹝2020﹞153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2020-09-04 实施日期:2020-09-07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华中监能市场﹝2020﹞153号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河南、湖南、四川监管办公室,国网华中分部、西南分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六省(市)电力公司及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结合华中区域实际,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联系电话:027-88717613

    真:027-88717600

 

附件:1. 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pdf

2. 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pdf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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