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2023-05-31 实施日期:2023-05-31

国家能源局

国能发安全规〔2023〕43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水电总院,中电联,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为加强对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我们制定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能源局

2023年5月31日


  • 连接地址:
  • 附件:
  • 代替了如下政策法规:
  • 被如下政策法规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