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其余发布机构:
文号:工信厅节函﹝2023﹞287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2023-10-20 实施日期:2023-10-2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工信厅节函﹝2023﹞28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186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113家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1863家中央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

附件:1.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pdf

2.重点行业领域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清单).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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