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其余发布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号:发改环资〔2021〕1205号 实施状态:
发文日期:2021-08-17 实施日期:2021-08-24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环资〔2021〕120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进设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运维,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协调,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1年8月17日

附件:《“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

  • 连接地址:
  • 附件:
  • 代替了如下政策法规:
  • 被如下政策法规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