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相关术语、企业现场踏勘、核算边界的确定、统计分析及排放量测算、数据质量控制及不确定性分析、撰写技术报告等。
本文件适用于相关人员开展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过程。本文件温室气体有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氢氟烃、六氟化硫。
DB11/ 1227-2023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