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2 00:00:00   作者:   来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神木市、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为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促进用户公平负担,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的电力用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二、省内受电电压等级为220千伏/330千伏的高可靠性供电用户收费标准为:架空线路每千伏安60元,电缆线路每千伏安90元。其他电压等级收费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