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1 16:09:35   作者:   来源: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1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标准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