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 2022-10-14 00:00:07   作者: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的排放管理。

DB34/ 4295-2022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