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附计划表)

发布时间: 2016-03-09 10:21:19   作者:   来源:

 导读:全国两会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煤电超低排放再度写入了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当下,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运动正在扩围加速,蔓延至全国所有省份。31日,海南省政府也印发海南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17年年底前,全省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包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通知还要求:原则上严格控制新建燃煤电厂,确需建设燃煤电厂,应当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以及区域环境指标和环境容量满足要求的条件下新建燃煤电厂。新建燃煤电厂原则上要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要低于300/千瓦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我们都知道,海南位于中国最南端,地理位置特殊,火电装机并不多。下面我们就为您盘点一下海南省境内的火电厂!



  国电海南西南部电厂



  2015731日零时7分,国电集团海南西南部电厂首台35万千瓦机组完成满负荷运行168小时后正式转入商业运行。



  西南部电厂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项目总投资37.84亿元,建2350兆瓦超临界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建成后每年可发电约38.5亿度。项目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污()水处理及海水直流冷却系统,配套建设15万吨级煤炭泊位、1座条形封闭煤场、海水淡化系统和丰塘灰场等辅助工程和公共设施。



  电厂的环保指标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分别是烟尘、废水和噪声。烟尘方面,电厂的三个排放指标——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数的要求值分别为5mg/Nm3(标准立方米)50mg/Nm335mg/Nm3



  华能海口电厂



  电厂现役5台机组,总装机容量近108万千瓦,约占电网统调装机容量的40%



  一期两台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于200811月关停;二期两台12.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现已增容至13.8万千瓦;三期两台12.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现已增容至13.8万千瓦机组,其中#6机组于20106月退役关停。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分别由上锅、东汽制造。



  四期两台33万千瓦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成脱硫环保设施和3.5万吨位专用煤码头。工程于20075月全部投产发电。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分别由哈锅、北重制造。



  海口电厂#9机组曾被国家电监会和中电联评为2008年度全国30万千瓦等级火力发电可靠性金牌机组称号。2009年电厂已建成节约环保型燃煤发电厂。

 

  华能南山电厂



  南山电厂位于三亚市崖城镇南山工业开发区内,现有4台机组,装机容量13.2万千瓦。是我国第一个利用海洋天然气发电的电厂,是海南电网南部地区唯一的电源点。



  南山电厂建设之初按燃油设计,19962月起改用莺歌海崖13-1气田天然气发电。



  南山电厂一期工程两套5万千瓦燃气轮发电机组,于19954月全部建成投产。燃机机型为美国TPM公司成套提供的FT8轻型燃机,发电机为英国BRUSH公司提供。两台1.6万千瓦联合循环机组,于200310月全部投入运行,余热锅炉为杭州锅炉厂生产,蒸汽轮机为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发电机为济南发电设备厂生产。



  华能东方电厂



  201256日零时零分,华能东方电厂二期2×350兆瓦燃煤机组工程3号机组顺利完成168小时试运行,直接转入商业运营,脱硫脱销同步投运,各项性能指标优良。



  中国华能东方电厂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小洲工业开发区,规划建设4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一期工程建设235万千瓦国内首批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是海南省首座超临界燃煤发电厂。工程同步配套建设一个5万吨级的电煤专用码头和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是海南省首个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的火电工程,工程于2007928日开工,200912月全部投产发电。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为哈锅、哈汽设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

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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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31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落实《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及我省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海南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确保我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顺利完成,达到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超低排放改造要求

  (一)时间要求。到2017年年底前,全省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暂不包含W型火焰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二)达标要求。改造后的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改造后,现役华能公司的燃煤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千瓦时(不含纳入淘汰计划的华能海口电厂45号机组)。

  (三)新建燃煤电厂要求。原则上严格控制新建燃煤电厂,确需建设燃煤电厂,应当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以及区域环境指标和环境容量满足要求的条件下新建燃煤电厂。新建燃煤电厂原则上要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要低于300/千瓦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二、主要任务安排

  (一)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任务。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协同进行。2017年年底前,华能海口电厂8号、9号和东方电厂1号、2号、3号、4号共6台燃煤机组需要进行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完成改造任务206万千瓦。具体机组改造安排见附表。各燃煤机组改造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可根据我省供电情况调整,改造时间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能海南发电有限公司商榷决定。

  (二)加强达标排放治理任务。各燃煤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推动实施烟气脱硝全工况运行。华能海口电厂4号、5号和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1号、2号、3号、5号共6台暂不进行超低改造的燃煤机组,要继续加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淘汰落后产能机组任务。改造后仍不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标准的燃煤机组列入十三五淘汰计划,不再实施进一步改造。华能海口电厂4号、5号机组在满足全省电力供应需求的时段内进行淘汰。全省六类园区内现役燃煤自备发电机组在满足园区集中供热需求的时段进行淘汰。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自备电厂淘汰工作,到2020年全省所有的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三、落实工作要求

  为顺利推进改造工作,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各单位要各司其责,敢于担当,以一天也不耽搁的精神开展工作。

  (一)省生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海南业务办等相关单位要组织协调监管改造工作。省生态环保厅要建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达标排放管理台账,做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监测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海南业务办要建立节能改造、能效水平、机组淘汰管理台账。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网公司和发电公司要统筹协调区域电力调度,按照赶早不赶晚,紧密衔接,灵活调动,错峰避峰的原则,安排好各燃煤机组的改造时段。

  (三)发电公司要尽快落实改造项目可研、报批、改造计划和改造资金。20163月底前完成编制改造计划方案,并分别报国家和省环保、发改、工信、能源等部门备案。严格管制每台机组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改造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省生态环保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改造工作的日常协调,协调小组成员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海南业务办、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华能海南发电有限公司和相关市县政府等部门组成(成立协调小组由省生态环保厅下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推进解决改造过程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监督管理。相关市县要加强日常督查和执法检查,促进工作顺利完成。对不达标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对已享受超低排放优惠政策但实际运行效果不稳定达标的,向社会通报,视情节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并给予处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各电力企业节能改造工作实施监管。

  (三)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835号)规定,对经环保部门先期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超低限值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电价支持。

  2综合考虑燃煤发电机组排放和能效水平,优先安排超低排放机组发电,并适当增加发电利用小时数。

  3相关市县要认真落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生态环保厅《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149号)有关规定,在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同时,对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或我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切实落实减半征收排污费政策,激励企业加大超低排放改造力度。    

  4向中央财政争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的财政支持。

   5争取开发银行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继续给予优惠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燃煤电力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四)严格评价考核。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投产后,发电企业要按规程及时开展机组性能考核,并将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报省生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海南业务办。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实施前,电厂应制定具体改造方案,改造完成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并确定节能量。新建燃煤机组建成投运和现役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环保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环保先期验收,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确认实施改造后的污染物减排量。

 

海南统调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计划表